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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21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学金”的通知

2021-07-26 11:09

各学院: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2021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1〕3号)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文件要求,现启动学校2021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请各学院按照推荐条件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奖学推优、助学评定等专项工作的通知》(民大学工发﹝2016﹞10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荐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 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 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 所评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以内,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二、推荐名额

学校评选名额共4名,各学院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近三年内已获此奖项者不得重复申报。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量化和现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量化占最终得分的60%,现场展示占40%。

四、报送时间

9月6日(周一)17:00前

五、报送地点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号办公楼204室)

六、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

1. 推荐说明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2. 评审表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3. 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4. 《中央民族大学学生中文成绩单》一份(教务处盖章);

5. 两寸免冠照片2张;

6. 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电子版

1. 评审表(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2. 现场展示PPT(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3. 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4. 两寸免冠照片(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七、具体要求

1. 严格评选,推荐名单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2. 认真审核,确保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3. 按时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4. 规范填写,评选材料填写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获奖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均不得更改。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胡跃鲲    联系电话:68932274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21年7月16日

附件1: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评奖推优、助学服务等专项工作的通知(民大学工发〔2016〕10号).pdf

附件2:宝钢奖学金评选评价指标量化得分细则.doc 

附件3:宝钢教育奖学金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xlsx

附件4:宝钢奖评审表.doc 

附件5:学院推荐说明模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