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20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20〕3号)精神,我校2020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现已开展,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文件《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及《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的要求,请各院系将评选通知公告全体研究生,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原则,按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参评材料,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名额
(一)申报对象:二年级、三年级在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不含留学生)。
(二)评选名额:2020年宝钢教育基金会秘书处分配给我校研究生宝钢教育奖名额为:宝钢优秀研究生学生奖2名。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报材料后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最多申报1人。
二、评选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自觉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二)学风严谨,学习刻苦(已修各门课程平均成绩不低于80分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0分,英语六级成绩不低于425分或研究生学位英语成绩不低于60分,日语、俄语通过国家四级并达到80分),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具体要求见《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附录)。
(三)综合素质良好,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集体活动及公益活动,具有团结协作精神。
(四)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五)同等条件下在其他领域如社会活动、文体活动、各种竞赛等取得突出成绩者,予以优先。
三、评选程序
(一)培养单位初评。各培养单位将评选通知公告全体研究生,并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审核参评材料,初评结果及排名在培养单位内公示,初评异议由培养单位负责解释。
(二)研究生院复评。各培养单位将初评结果汇总,附参评材料加盖公章后报至研究生院,由研究生院组织评选工作。
(三)评选结果公示。复审及评选结束后,评选结果在校园信息门户及研究生院网页公示。
四、评选材料提交
(一)9月18日前,各培养单位将宝钢优秀学生奖评审表、成绩单、简况表以及科研成果证明材料,由院系审核盖章后,送至研究生院学生管理办公室(北智楼308室),同时将简况表的电子版通过信息门户站内信发送至刘一。(联系电话:68932359)
(二)9月28日前,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核实申报材料并提交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确定获奖候选人后公示。
(三)学校研究生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完成网上申报后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2020年9月8日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pdf
附件2: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宝钢优秀学生奖评选实施办法(试行).doc
附件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优秀学生特等奖)评审表.doc
附件4:中央民族大学申报宝钢优秀学生奖研究生简况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