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2019年度本科生“宝钢教育奖学金”的评选工作从即日起开展,请各学院(系)按照推荐条件和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奖学推优、助学评定等专项工作的通知》(民大学工发﹝2016﹞10号)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好候选人推荐工作,现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模范遵守国家法律和校纪校规,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诚实守信;
2.勤奋学习,成绩优秀,具有一定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动手能力、灵活运用知识能力、口头与书面语言表达能力;“创新创业”实践中取得突出成果;
3.尊重师长,友爱同学,乐于助人,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和公益活动,能承担社会工作,具有团结协作精神;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4.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达到《大学生体育合格标准》,身心健康,乐观进取;
5.所评学年内,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排名均位于前10%以内,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平均成绩不低于90分。
二、推荐名额
学校评选名额共4名,各学院(系)至多推荐一名候选人。
三、评选方式
本次评选采取量化和现场展示相结合的方式,其中量化占最终得分的60%,现场展示占40%。
四、报送时间
9月12日(周四)17:00前
五、报送地点
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2号办公楼204室)
六、报送材料
(一)纸质版
1.推荐说明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2.评审表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3.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一份(学院签字盖章);
4.《中央民族大学学生中文成绩单》一份(教务处盖章);
5.一寸免冠照片3张;
6.相关材料复印件。
(二)电子版
1.评审表(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2.现场展示PPT(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3.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4.一寸免冠照片(信息门户站内信传送)。
七、具体要求
1. 严格评选,推荐名单一旦上报不得更改;
2. 认真审核,确保填写的各项信息准确无误;
3. 按时报送,逾期未报者视为主动放弃评选资格;
4. 规范填写,评选材料填写不规范者,取消评选资格;获奖登记表的内容和格式均不得更改。
八、联系人及电话
联系人:胡跃鲲 联系电话:68932274
特此通知。
党委学生工作部、学生处
2019年9月3日
宝钢奖评审表.doc
宝钢奖学金评选评价指标量化得分细则.doc
宝钢教育奖学金候选人量化得分明细表.xlsx
学院(系)推荐说明模板.docx
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学生评奖推优、助学服务等专项工作的通知(民大学工发〔2016〕10号).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