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民政部)
适用范围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 民政部 决定机构 民政部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
标题 | 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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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关于在社团清理整顿工作中对校友会问题处理的通知 | 2017年01月14日 |
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管理暂行办法 | 2017年01月14日 |
外国商会管理暂行规定 | 2017年01月14日 |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 2017年0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