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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成立社会团体办事指南(民政部)

适用范围 中国公民、法人均可以申请成立社会团体 事项审查类型 前审后批 审批依据 《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 受理机构 民政部 决定机构 民政部 数量限制 无数量限制 申请条件 (1)有明确的业务主管单位; (2)有一定数量的会员:个人会员50个(含)以上,或者单位会员30个(含)以上;由个人会员和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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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加强社会团体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 2017年01月14日
民政部关于成立以人名命名的社会团体问题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
民政部关于重新确认社会团体业务主管单位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
民政部关于对《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 2017年01月14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领导干部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
民政部关于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门领导同志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部门领导同志不兼任社会团体领导职务问题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
社会团体章程示范文本 2017年01月14日
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定 2017年01月14日
民政部关于社会团体清理整顿审定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年01月14日